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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怎么算

发布时间:  浏览: 101 次  来源:网络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怎么算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加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加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能赢吗

1、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不一定能赢

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有可能能赢。没签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成立的书面凭证。劳动者可以用其它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打卡记录、工资流水等。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提起仲裁能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职员的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职员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职员已经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却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的行为就已经违法了,但对于职员上班一个月的情形,单位虽然违法了,但是并不需要向其支付双倍薪资。这是由于根据规定,单位只需要在没有签署合同的第二个月向职员支付双倍薪资。

三、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怎么算,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加医疗补助费。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等。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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