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工资如何定
岗位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确定的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工资税如何算
工资计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上升到了5000元,年总综合收入600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综合所得适用)如下: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81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工伤认定工资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待遇来认定,即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具体的工资福利则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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