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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放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68 次  来源:网络

一、如何发放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发放方式规定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中: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呢

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对于已经购买过生育保险的休产假职工,以上一个年度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基准,可领取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该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对于如何发放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哪些规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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