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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就可不可以离职了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就可不可以离职了

签了劳动合同未到期可不可以辞职。

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是否提前通知都可不可以。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不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若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公司可不可以辞退员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没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干了一年想辞职可不可以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干了一年想辞职是可不可以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均可不可以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合同未到期,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就可不可以离职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可不可以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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