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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个月被辞退可不可以有经济补偿金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入职一个月被辞退可不可以有经济补偿金

入职一个月被辞退,如果符合用人单位是无过错性辞退员工;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裁减员工等情形的,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员工本身具有重大的过错而被辞退的,则不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员工被辞退可不可以要经济补偿

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可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可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可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可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只有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或者无理由辞退员工的,劳动者才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入职一个月被辞退可不可以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可不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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