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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劳动合同签署后,不可不可以辞职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一年劳动合同签署后,不可不可以辞职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不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辞职,并且可不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中途想辞职是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中途辞职是可不可以的。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不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中途是否可不可以辞职

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中途可不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一年劳动合同签署后,不可不可以辞职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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