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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骨折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

1、骨折伤残鉴定建议骨折三个月之后再做。因为骨折愈合牢固期总体为2-3个月的时间。

2、骨折愈合是分阶段的,每个阶段处在不同的愈合期,包括临床愈合和牢固愈合。骨折后一般先有骨折血肿形成,血肿在慢慢吸收过程中机化形成纤维愈合。

3、早期骨在6-8周后开始形成类似于骨痂的骨结构,此骨痂不为牢固愈合,随着时间的延长,骨的愈合牢固性逐渐增大,骨的结构也会越来越坚固,称为牢固愈合,此时需2-3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二、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

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上海怎么做伤残鉴定

车祸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后向申请伤残评定。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时申请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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