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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期间是不是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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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期间是不是可以辞职

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期间是是不是可以辞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提前离职是不是可以

劳动者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提前离职是是不是可以的。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是不是可以离职;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单位的,三十日后是不是可以离职;如果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告知单位,三日后就可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到期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1、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2、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期间是不是可以辞职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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