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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解雇员工怎样补偿

发布时间:  浏览: 57 次  来源:网络

一、无故解雇员工怎样补偿

1、无故解雇员工这样赔偿:要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标准向员工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同意的救济:

1、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单位的劝退而单位非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同意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辞退员工的补偿:如果单位具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半年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给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辞退员工怎样补偿的

公司辞退员工,如果依法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按下列标准来补偿的: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要向其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其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无故解雇员工怎样补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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