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被单位无故辞退应该怎么处理
职工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怀孕女职工被非法辞退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孕产期,没有严重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女职工怀孕被辞退无故开除怎么维权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无故开除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需要延期到女职工相应情况结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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