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
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
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
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
其他。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1、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岗位外包后,单位买到的是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
2、岗位外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承担义务吗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承担义务,具体如下: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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