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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能不能辞退

发布时间:  浏览: 51 次  来源:网络

一、60岁能不能辞退

60岁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通过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辞退属于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期间能不能辞退

怀孕期间一般不能不能辞退,但是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重大过失情节的,用人单位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辞退怀孕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不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能不能辞退员工

企业能不能辞退员工。

如果员工具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企业能不能辞退该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员工如果具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企业也能不能辞退该员工,但是需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60岁能不能辞退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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