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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无故自离是不是有工资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职工无故自离是不是有工资

有工资。在职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发工资。但是职工无故自离很有可能没有对工作进行交接、办理离职手续,有可能违法合同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自离几年工资是不是还能去要

自员工自离一年以内,都是可以去要工资的。劳动者索要工资,可以先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但是需要记住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超过仲裁时效的,则无法通过仲裁主张权利。

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公司规定自离没有工资是不是合法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工作多久就有多久的工资,不给工资的不合法的。

员工提出解除合同,与公司不能达成一致的,须提前30天书面向公司提出,否则,你就违法,应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果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并且30天后离开,公司不结算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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