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保密协议不给钱是不是合法

发布时间:  浏览: 153 次  来源:网络

一、保密协议不给钱是不是合法

保密协议不给钱一般是无效的,因为单位要求员工保密,就必须给予相应的金钱作为补偿,否则员工有权不予保密,但是,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约定无偿保密的为例外,需要注意的是,签署保密协议之后,如果员工泄露单位的机密或者是商业秘密的,此时则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补充协议是不是算合同

合同补充协议算合同。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

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

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代持协议是不是合法

代持协议是“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关于代持股权行为的权利义务约定,因此,一般情况下,这份代持协议对委托方、受托方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受托方是无法反悔不认账的。如果受托方反悔,实际股东可以凭“代持协议”到法院起诉,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

但是,这份“代持协议”对第三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受托方自己有债务,那么他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查封受托方名下的全部资产,包括这些代持的股权。发生这种情况,受托方拿出“代持协议”试图证明股权是代持的、不是自己的资产,要求解除查封,法院一般很难支持。如果代持股权被拍卖,实际股东也不能凭“代持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一般只认工商注册登记的资料,工商注册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资产。代持协议不能对抗独立第三方。也正是这个原因,因此在委托他人代持股权时,对受托人的选择一定要慎重,对那些债务比较多、或者未来可能有巨额债务的人要回避。另外,签署代持协议时,最好有受托方的直系亲属也签署确认,以免发生意外情况时不认账。

《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保密协议不给钱是不是合法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