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离职时能不能要求企业给解约函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职时能不能要求企业给解约函

劳动者离职是非常普遍的,劳动者离职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就会解除,而解除劳动合同前要进行工作交接,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所以会给解约函。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能不能充当解约函

离职证明只是证明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不能不能充当解约函,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告知函要用人单位出具才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能不能“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要求离职能不能赔偿

公司要求离职是否能不能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情形之一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职时能不能要求企业给解约函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