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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离职能不能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57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要求离职能不能赔偿

公司要求离职是否能不能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情形之一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跟公司说了就能不能离职了

跟公司说了并不是就能不能马上离职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跟用人单位说了就能不能离职;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即可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注册需要公司章程

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是需要公司章程的。有明确的公司章程是申请公司的必要手续之一,没有章程的提供,工商不会审批,也得不到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对于公司要求离职能不能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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