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打工伤官司一般谁可以赢

发布时间:  浏览: 70 次  来源:网络

一、打工伤官司一般谁可以赢

如果证据充足的话,一般受工伤的劳动者会赢。

打工伤官司需要用工关系证明(例如合同),工资流水、各类赔偿项目的相关证据,例如医疗费的票据,残疾赔偿金得有残疾鉴定报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得有三期鉴定,后期医疗费用得有后期医疗费用评估等证据。

打工伤官司流程如下:

1、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2、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3、如构成伤残等级,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5、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6、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受到工伤多久可以报工伤

受到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上报,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上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打工伤官司一般谁可以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