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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做了10年要离职,是不是有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在公司做了10年要离职,是不是有赔偿

工作10年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是不是合理

如果公司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并且劳动者辞职时服务期未满的,则公司要求赔偿是合理的,但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或者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辞职时违反了协议约定的,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要求赔偿也是合理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劳动者辞职时单位要求赔偿是不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公司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公司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

并且劳动者辞职时服务期未满的,则公司要求赔偿是合理的,但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或者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辞职时违反了协议约定的,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要求赔偿也是合理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劳动者辞职时单位要求赔偿是不合理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在公司做了10年要离职,是不是有赔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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