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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够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7 次  来源:网络

一、用人单位能够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用人单位能够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前提是劳动者同意,否则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无效。不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够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有劳动争议的公司能够变更企业法人吗

1、公司出现劳动争议时,并不影响企业法人变更,企业作出变更法人的决议后,要在决议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

2、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吗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赔偿。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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