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劳动可以力鉴定要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可以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可以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可以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办理劳动手册需要哪些材料
当地户籍劳动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劳动手册即可。对于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二寸证件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关于上海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的规定(试行)》第三条
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报到单,随带被录用者
半身一寸正面照片二张,到区、县劳动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
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半身一寸正面
照二张,到区、县劳动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原已持有《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手册》的,在录用单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给予换发。
三、劳动可以力鉴定的条件有什么
首先,劳动可以力鉴定又称工伤评残,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成患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可以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劳动可以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可以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
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可以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其次,工伤职工进行劳动可以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可以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职工经治疗后,确认是因工伤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工伤职工的残疾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将产生直接影响,并且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可以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可以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可以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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