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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哪些手续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多久办离职手续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办离职手续,需要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则支付经济补偿;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文本丢失的,可以找原劳动者或者原单位复印。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虽然没有保存时间的法律规定,不过一般也会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哪些手续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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