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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旷工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  浏览: 47 次  来源:网络

一、连续旷工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连续旷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不可以采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方式来与其解约;或者如果符合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可不可以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来与劳动者解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工伤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后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假装生病、伪造假条、欺骗用人单位,那么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情况恶劣时用人单位不但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违法阻碍劳动者生病、就医、休假,并因此导致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视为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也应当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劳动者因生病可休假就医是其法定权利,只要符合相关程序,用人单位就不能阻碍,而且在劳动者就医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连续旷工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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