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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一些步骤啊

发布时间:  浏览: 100 次  来源:网络

一、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一些步骤啊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禁止标线包括地上的黄实线(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和黄色大叉(代表禁止停车),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比如实线变道、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禁止左转弯的左转弯等驾驶行为,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一)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含义

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违反禁止标线即机动车行驶时发生的违法现象。

(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类型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单、双黄实线的。

2、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

3、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路口左转,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和禁止停车标示,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二、劳动仲裁只可以申请一次吗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争议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同一请求事项已经受理过的,就不再受理(除了变更请求事项,如经济补偿金,变更为经济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所以,劳动仲裁应当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且同一事项只能申请一次劳动仲裁,除非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变更请求事项,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一些步骤啊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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