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不服工伤劳动可以力鉴定结果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15 次  来源:网络

一、不服工伤劳动可以力鉴定结果怎么处理

不服工伤劳动可以力鉴定结果,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劳动可以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否一样

劳动可以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劳动可以力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应立刻进行,而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可以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而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

3、目的不同,劳动可以力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而伤残鉴定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可以力的影响程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可以力鉴定是指劳动功可以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可以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可以自理、生活大部分不可以自理和生活部分不可以自理。

劳动可以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劳动可以力鉴定后几天可以出结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可以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可以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可以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可以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可以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不服工伤劳动可以力鉴定结果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