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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辞职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一、签了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辞职

签了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多久可不可以走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30天后可不可以走。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辞职流程跟签订劳动而合同的是一样的,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30天之后就可不可以走了。并且劳动者还可不可以主张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没到期能辞职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辞职。

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不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但是劳动者在辞职时应当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如果不履行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不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不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不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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