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加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等于原经济补偿金加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等于经济补偿金总和乘以(50%~100%)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等于应得工资收入乘以25%赔偿金2等于 医疗费用乘以25%

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能赢吗

1、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不一定能赢

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有可能能赢。没签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成立的书面凭证。劳动者可以用其它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打卡记录、工资流水等。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提起仲裁能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职员的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职员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职员已经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却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的行为就已经违法了,但对于职员上班一个月的情形,单位虽然违法了,但是并不需要向其支付双倍薪资。这是由于根据规定,单位只需要在没有签署合同的第二个月向职员支付双倍薪资。

三、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解除合同的补偿金计算是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以上就是对于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怎么算的相关介绍了。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