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什么叫n+1离职补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叫n+1离职补偿

“N+1”离职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上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这里的“N”代表工作年限,“+1”则代表额外的一个月工资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他或她除了可以获得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获得额外的1个月工资补偿,即总共可以获得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一补偿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条文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双方的力量,体现了对劳动者一定的倾斜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N+1”补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或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通常情况下是不符合“N+1”补偿金条件的,除非劳动者能证明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那么补偿金的标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主动离职有n1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所谓的补偿N+1是指协商一致辞退。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

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解雇职工补偿标准n+1

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1.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针对上述文章中的什么叫n+1离职补偿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