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费用由谁出钱
工伤费用一般由以下几个主体承担:
1、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些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补助等。
2、用人单位:雇佣员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对发生在工作期间或与工作相关的工伤事故负有责任。除了缴纳工伤保险费之外,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如工伤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3、责任方: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他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所致,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事故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导致,受害者可以追究该第三方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金等。
在工伤发生之后,应当及时的申请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起诉离婚费用由谁出
诉讼离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三、工伤烧伤的鉴定费用谁出
工伤烧伤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工时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时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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