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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误工费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若您因工伤而导致骨折,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负责为您支付误工费。

因为在工伤赔偿方面,我们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并不包括误工费在内。

需要强调的是,工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员工的工资报酬,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因此并不涉及误工费的事宜。

然而,在您接受治疗期间,我们将为您提供“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这是基于您原来享有的薪酬水平来计算,用人单位也应每个月向您支付。

不过,这个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农民工工伤误工费如何赔偿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然后再按误工多久来计算误工费;

2、如果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的相关的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再一次为标准计算误工费;

3、如果是工作未满1个月的,就要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来进行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就要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骨折护理费赔偿几个月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工伤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误工费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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