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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82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正式雇佣劳动者之日起,便与他们建立了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立即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劳动关系应该被认为是从正式雇佣之日开始计算的,且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使用之前就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则自正式使用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签订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具体来分析: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四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法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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