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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辞职后必须一个月才能走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9 次  来源:网络

一、提辞职后必须一个月才能走吗

若涉及到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这一情况,依法需提前向雇主以书面形式进行一个月的通知;

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若是雇主的作为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其中任何一项规定的话,那么劳动者便享有被逼无奈的无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之权利。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吗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38条的情况和处于试用期,劳动者辞职可以不用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其他情况需要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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