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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两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力关系上的不同之处:

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与劳务服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时,遵循劳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则,并被派遣至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的一种职业形态。

在此情况下,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隶属于劳务服务公司,包括工人的培训、薪资待遇以及社会保障等各类关系皆由劳务服务公司全权负责处理。

相较之下,用人单位则与劳动合同工直接订立劳动合同,该类员工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直接管理、聘用以及开发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劳动关系、薪资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等全部隶属于用人单位管辖。

其次,我们再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两种职业选择在工作特性方面究竟存在什么差异:

劳务派遣员工通常会依照用人单位自身工作性质的需要,将其业务活动的某些部分单独划分出来,交给劳务服务公司统一处理。

例如许多制造型公司所涉及的包装、装卸等项目,或是清洁、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通常而言,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的是基础体力劳动工作。

相比之下,合同工是由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而来,所以被俗称为“合同工”,他们之中既有负责管理工作的从业者,也有从事技术性工作以及岗位操作工作的人才。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这两者在使用程度方面又有何不同之处吧: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来说,他们主要从事的职位往往受到各种条规约束,从事的工作可能比较单一。

在这样的前提下,他们的员工晋升、使用等事项则归劳务服务公司统一管控。

用人单位只需要和劳务服务公司建立联系,并不需要与单个劳务派遣员工签订任何业务协议,而且也不允许随意调换他们的工作岗位。

但对于合同工而言,由于他们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对他们进行工作表现评估、晋升以及荣誉表彰等等各种权力。

同时,用人单位还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随时调整他们的工作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什么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主要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设备、原材料结合;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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