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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包工受伤谁负责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私人包工受伤谁负责

在正常的环境下,大部分建筑工人在工作期间并不签署劳动合同,这是一种雇佣模式下的关系。

具体而言,在这种雇佣关系中,若工人遭遇了人身伤害,雇主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而作为工人真正的雇主——包工头,自然也需对此负责。

若是包工头挂靠了某个公司,那么这家公司负有连带责任。

当包工头无相关资质,且发包方在对外分包任务时未审查包工头资质并签订合同,此时发包方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赔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以及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请注意,随着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工人受伤怎么负责

工人与包工头的关系是雇用关系,工人受包工头的雇佣在工地工作时出现事故应该找包工头承担责任,而不是找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依据上述法律,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私人包工受伤谁负责”,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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