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克扣职工工资什么罪名
在未触犯刑法的情况下,亦可能因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律而产生不良影响。
关于实行克扣薪酬策略带来的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首先,从民商法层面来看,用人单位若施行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薪资的行为,以及拒绝为员工提供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应报酬时,员工可随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此类行为给予相应赔偿。
其次,对于无故拖延支付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利将此情形反映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
而如果所支付的报酬未能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补足该缺口部分;
若仍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有权勒令用人单位以应付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后,能够迅速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此外,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的过程中,也可以选择匿名方式,从而避免遭到打击报复的风险。《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克扣职工工资法律规定赔偿金怎样计算
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奖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奖金,则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处罚。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克扣职工工资什么罪名”,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