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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31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务关系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伤赔偿的明文规定,对于工伤情形下的伤者有如下补偿标准:

首先,对尚未治愈需要继续治疗的伤员,应依照工伤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尽全力提供周到服务;

其次,若因工伤情况需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内,职工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再次,如果因工伤导致肢体残疾,必须装配假肢、矫形器或者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产生的费用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

最后,因为工伤受伤,还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劳务关系可以申请工伤吗

认定工伤的条件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凭借劳务合同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因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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