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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60 次  来源:网络

一、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

若贵司无正当原因地解雇了员工,则务必按照基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公正合理地支付给该员工赔偿金。

另外,请注意,如有任何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都必须全力依据该法律法规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作为赔偿金,以此支付给受损的当事人。

特别提醒您,经济补偿应该根据被解聘者在贵单位服务的实际年限,按照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规定标准来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如果劳动者存在违反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的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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