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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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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合法情况下有权解除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列明的六种情形进行判断:

(一)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便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期且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薪资待遇,也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行使终止权;

(三)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按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样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前解约;

(四)若用人单位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侵害时,劳动者亦可据此行使终止权;

(五)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情形而无效,劳动者仍然享有提前解约的权利;

(六)最后,若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特别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行使提前解约权的其它情形,劳动者自然而然地可依法行使这一权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存在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制员工工作,或者以非法手段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以及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员工从事危险工作等严重危害到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形,原则上劳动者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规定被辞退的员工要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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