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倒闭工伤员工怎么赔偿需要什么程序
在此情况下,企业的破产资产将
首先用以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剩余部分则应当用于偿还对职工拖欠的工伤赔偿金。
如果该企业已依照法律规定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它只需负责支付以下几类与工伤相关的赔偿项目给员工:
1.被认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等级的员工可享受的津贴款项;
2.因受伤而停工休息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发给员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企业未能足额缴付工伤保险费,则除了要承担上述三项赔偿责任之外,还需额外支付以下几个工伤赔偿项目:
1.外出接受治疗的员工所必须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2.为了帮助残疾员工恢复功能所需的设备购置和配置费用;
3.被评判为一次性伤残及一至四级伤残等级的员工所能享受到的津贴款项;
4.已经确定存在生活自理困难的员工所需的生活照顾费用;
5.治疗工伤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过程中所需的费用;
6.住院期间所享有的伙食补贴费用;
7.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9.以及其他未列举出来的与工伤相关的赔偿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公司倒闭要还钱的吗
公司破产了,还要还债。
公司需要以破产财产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
公司所欠的税费;
以及普通的债务。
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则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公司注销后可以不再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倒闭工伤员工怎么赔偿需要什么程序”,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