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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假六个月包含法定假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长期病假六个月包含法定假吗

在员工请病假的过程中,病假期按照自然日历天数进行持续性计算,其范围涵盖了周末的休息时间以及法律规定的节假日;

然而,在计算病假薪资时,被评估的时间段不得包涵周六与周日的休息日以及法定的公共假期。

医疗期限的计算起始周期应设定为病休工作人员的首次休息之日起,以此为基础进行累加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长期病假的年休假还可以享受吗

长期病假的年休假一般不可以享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长期病假六个月包含法定假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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