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
关于制作劳务雇佣合约的期间,通常情形下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种是确定的固定期限,该期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可以从数个月乃至数年或是持续十几年的时间跨度进行设定;
而另二种则是没有明确固定期限限制的,即在劳动合同中仅仅规定了条约生效以及续约的日期,但却并未设置具体的终止日期;
最后一种方式我们称之为,以完成某项特定的任务或工程为期限的,当该项任务完工之时,该项劳工合同便随之失效。
那么,劳务合同要想正式生效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呢?
首先,务以保证契约双方的代表民法行为能力均属正常;
其次,该份劳务合同的条款在内容上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社会公认道德规范,不能有任何违法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用人单位可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员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协议。只要协议是依法订立的,就对双方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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