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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加班证据怎么搞

发布时间:  浏览: 69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的加班证据怎么搞

针对您提到的关于如何申请加班补偿的问题,我愿意提供以下几种可以用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类型供您参考: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条款,如明确规定了加班事项并取得用人单位承认;

2.通过录音、录像等视觉或听觉形式保存的文件,以充分证实工作时间及地点;

3.通过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子邮件等电子媒介形式获取的相关信息;

4.与用人单位关系紧密的上下班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客观材料,可为加班情况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请您在注意以上提及的诸多证据的同时,务必确保所收集的证据具备关联性和真实性,才能使其成为有效的法律凭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他并不一定要由公司的员工担任,可以由任何获得公司法人授权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既然不一定是由公司员工担任,则就不一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的加班证据怎么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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