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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索赔依据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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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后索赔依据什么法律

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以及第三十七条相关要求,若其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并致残,经鉴定结果确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话,需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支付一笔性伤残补助金的责任,详细标准列示如下:

对于一级伤残等级人员,需基于自身工资水平乘以27进行计算;

二级伤残则为本人工资×25;

而三级伤残的金额将按照个人工资×23的方式核定;

四级伤残的程度相当于本人工资×21;

最后,当达到五级伤残时,基金所支付的款项额度将按其个人工资×18的标准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应该如何办

一、如果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后劳动者未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

1、如果单位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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