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拆员工怎么补偿工资是按照什么计算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如果存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情况(如公司进行解散和注销)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具体而言:
1.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每满一个正常的服务期限(即工作一年),支付相应的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但累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
若在此过程中未收到正式的预先通知,则须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充。
举例来说,如员工A已与某公司签订了五年年期劳动合同,并已服务四年半,因其公司解散而面临失业的问题,那么公司将需要为其支付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般的劳动者在这种情形下,都应依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获得相应的补偿;
同时,单位若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资关系,也应对此期间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予以补偿。
2.在特殊情况下,如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等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被依法确定结束时,单位更是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据悉,自2008年1月1日起,每年都会对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服务时间不满半年,则折算成半个月的薪酬给予补偿。
此外,若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向该类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可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计算,并且支付补偿的年限在法律上原则上不允许超过12年。
在此,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拆迁如何补偿
公司拆迁补偿如下: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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