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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务合同的劳动赔偿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未签劳务合同的劳动赔偿怎么计算

就未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赔偿的计算方式中,关键在于采取双倍薪资赔偿以及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策略。

以下将为你详细阐述这两者的具体内容及规定:

首先关于双倍工资赔偿部分,若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一个月之后但迟到一年才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种情况下,该用人单位应向雇员双倍赔偿薪资。

其次就是经济补偿问题,根据雇员于该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来决定其付给经济补偿的额度,原则上是每满一年则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额,而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可以视作已是一年计,然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用人单位未经允许擅自解职雇员,除了之前提到的双倍薪资和经济补偿以外,还要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未签劳务合同如何赔偿

1、劳动者可获得自用工之日起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劳务合同的劳动赔偿怎么计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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