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怎么赔偿
如若企业在签署了劳资合约之后却未能为员工提供一份副本,员工可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请求企业及时纠正此种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资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为两份,其中企业保留一份,而员工亦应享有一份所有权。
假如出现企业未发放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况,员工有权利向企业索求相应补偿。
然而,此类补偿往往难以实现,主要原因在于实际损害程度的证据难以明确掌握。
另一方面,倘若企业蓄意拒绝提供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或许可以通过主张双倍工资的方式获取赔偿。
如果企业自雇佣员工之日算起,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仍未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或是一年期满仍然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时,员工均可向企业请求支付双倍工资间的差额部分。
以上所述皆为法律所规定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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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