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被辞退还来公司上班怎么办
1、在企业公开宣称切断与某位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时,若该劳动者被证实存在重大过失,他们或许理所当然地会接受这个结果;但是,倘若雇主给出的解聘缘由不足以令人信服,那么这位劳动者或许就会决定采取维权措施。
这类维权选项可能包括请求雇主进行补偿金赔偿,亦或是要求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
2、仅仅口头上宣告解雇并不具法律约束力,要求雇主出具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才是合理之举。
若雇主是通过言语辞退雇员,那便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
基于这种情况,该劳动者应继续工作至收到书面的解除合同证明为止,以此防止雇主因无凭据而对其进行旷工处理,导致日后难以维权的境遇出现。
雇主拒绝为其提供工作机会的,劳动者可将此情况反映给劳动监督部门,由后者施加压力令雇主出具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若雇主要求的辞退纯属违法行为,则该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3、毫无根据的解雇属于非法终止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有合同或索取补偿金作为替代。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员工被辞退如何赔偿
一、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被辞退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用人单位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被辞退还来公司上班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