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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43 次  来源:网络

一、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向每位员工发放两倍的薪酬进行补偿,同时还需负责支付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全部赔偿金额。

首要步骤是请公司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涉及到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营养补贴、陪护人员费用以及生活费用等皆由公司承担;员工在疗养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应维持原有水平并由所在单位每月按时发放。

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呢?概括而言,具体赔偿项目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一般伤害(尚未达到残疾程度)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饮食津贴、生活护理费用、受伤期间的正常工资收益、差旅及住宿费用。

2.对于造成严重伤残的赔偿,除了上述若干项之外,还包含辅助器具费、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如遇员工不幸离世的情况,则需要赔偿丧葬补贴、一次性死亡赔偿和家属抚养费等待遇。

4.当员工失踪时,赔偿项目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员工尚未宣告死亡,其亲属有权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为:

受抚养人抚养费、一次性死亡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如家庭经济状况有所困难时);若员工已经正式宣布死亡,则其亲属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

丧葬费、受抚养人抚养费以及一次性死亡支付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地摔伤骨折如何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地摔伤骨折,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确是工伤,那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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