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薪年假是每个单位都要遵守的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带薪年休假日并非强制性的权益,而是应由各类机关、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间非企业组织与雇佣工人运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员工,在持续为公司做出贡献达到了特定标准之后,方可得到享受这一政策待遇。
同时,该类单位在法律上也被明确要求必须确保员工能够享有年休假日。
然而,对于确实由于工作需求而无法给员工提供休年假的情况,原则上须先得到员工个人的充分理解和同意,才可予以推迟或避免。
在此情形下,针对那些本应休但未能休息的年假天数,相关单位必须依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员工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话,将不得享受当前年度的带薪年假:
首先是那些已经依法享受了寒暑假,且假期天数已经超过年休假总天数的人员;
其次是那些在过去一年内累积请事假天数长达20天或者以上,并且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不扣除员工薪资的员工;
再次就是那些在过去的职场生涯中累计工作满1年却不满10年,并且请病假的时间达到两个月或者以上;
第四则是那些在过去的职业生涯里累计工作满10年却不足20年,并且请病假的时间达到了三个月或者以上;
而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在过去的职业生涯中无论工作了多少年,只要请病假时间累计达到了四个月或者以上的职工,他们都将无法享受本年度的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带薪年假是多少天呢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带薪年假是每个单位都要遵守的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