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满十年了被辞退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决定终止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时,对于劳动者而言,其每在同一岗位上履行一年的工作任务,便有权获取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付款。因此,倘若具有十年实际工作经验的员工遭遇了如此情况,他们将有资格取得总共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赔偿款。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和可能的结果分析:
1.若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没有预先告知并说明正当理由或者尚未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而被解除,且劳动者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举的任何过失或不当行为,那么就应当被判定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的相关规定,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支付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2N;
2.而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应情由来与劳动者终止劳务关系的话,其中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条件,则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N;但是,如果未事先预告给劳动者,并且未给予额外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正式通知的话,那么就应当向前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预先告知费用,即N+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满十年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作满十年了被辞退如何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