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安排员工上班又不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当公司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及处理方案而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上班却也未进行裁员之时,员工可采取以下几种维权手段:
首先,他们可以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自行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若公司因各种原因未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支付应有的劳动报酬,那么员工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的具体规定,提出紧急及强制性的离职请求;
最后,劳动者还应当与用人单位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通过发送正式书面通告的方式,明确表达类似希望继续上班以及有能力承担现有职责的意思表示。
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无论是在维权过程还是以后的职场生涯中,都需要及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息,以及电话录音等等,这些均有助于证明用人单位行为确已违反劳动法之事实。对于劳动者来说,若维权情况持续存在或是个人权益受到了重大损害,他们还可以寻求律师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面对此类处境时,了解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变化动态,同时积极建立人际关系网络,寻求来自各方面的扶持和援助,也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除此之外,跳脱出具体问题本身,走出舒适区,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也是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应对策略;当然,无论面临何种困境,都要时刻保持乐观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以此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发放工资义务,且拖欠薪资的行为已对个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那么劳动者同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正式解除劳务关系。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不安排工作多久可以仲裁
公司不安排工作,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就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岗位,不发工资,属于实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安排员工上班又不辞退员工该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